办理事项 《建筑设计要点》及红线图核准 办事程序 《填写建设申请表》→根据已核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上述资料→拟定建筑设计要点红线图及市政、绿化及环境设计要点→核发《建筑设计要点》及红线图→申请者持核发的《建筑设计要点》及红线图委托设计部门进行该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 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申请表》或《私人新建、扩建,修建房屋申请表》1份。应说明拟建项目的性质、用途及规模、土地的面积和位置、有何特别要求、联系人及电话 2、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现状地形图2份,比例为1:500—1:1000;电子地图1份 3、已核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1份(复印件) 4、计划部门预备立项批文 5、《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属证明。 6、四邻关系协议2份。(由“窗口”根据具体情况指定) 7、危房改建项目需取得市房管部门危房鉴定书 承诺时限 9个工作日 收费种类 免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3365916 13318625115 投 诉 电 话: 3380165 3372316 办证语音查询电话: 3371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