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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事项
2005-06-08
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办事程序
申请者持下述资料向规划局“窗口”申请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报建科及相关科室审核报送的文件资料,提出验收方案→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通知书》
申报材料
1、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私人附身份证复印件);土地开发单位对验收情况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建筑审核书复印件各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
4、核准的建筑、绿化施工图、首层排水施工图及首层排水竣工图、绿竣工图、总平面图各1份
5、竣工测量成果(含建筑属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以及与相邻建筑物及周边道路相互关系)
6、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书1份
7、市气象局防雷验收合格证明书1份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种类
免费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3365916  13318625115
投   诉   电   话: 3380165  3372316
办证语音查询电话: 3371326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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