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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2005-06-08

各有关单位:
    城市地下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信息等地下管道和地下电缆两大类。城市地下管线是城市的重要基施,是现代化城市高效率、高质量运转的重要保证,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血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

     (1)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及其他各类城市规划,在编制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时要同时编制给水、排水、燃气、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地下管线的详细规划。旧城(包括道路)改造时要对现有地下管线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要。
     (2)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地下管线,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我局进行规划报建。凡未取得我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规划许可条件而进行的违法建设,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加强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

     (1)为确保挖掘道路的修复质量,凡是挖掘城市道路修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其城市道路的修复工程必须由具有城市道路建设或维修资质的企业承担:,在市完管线复土压实看报我局城管科派员签认后方可浇制或铺装路面。

     (2)严格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定线、竣工测量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经我局批准的地下管线工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市勘察测绘院的开工前进行定线,在覆上前进行竣工测量。建设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所有竣工资料报我局建档备案。

     三、要加强地下管线及其井盖的日常维护、管理

    (1)地下管线的产权单位要建立健全地下管线井盖的维护和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巡查人员,对地下管线井盖实行定期巡查。并开通24小时地下管线井盖缺损举报专线电话,配备联络人员。

    (2)接到报告或发现井盖丢失、损坏,产权单位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接报12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改装。井盖产权单位在接报12小时内不进行维修或改装的,由我局委托有关单位进行维修或改装,维修或改装费用由井盖产权单位承担,并由我局给予井盖产权单位每宗5000元罚款;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四、城建监察队伍应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及其井盖设施的日常巡查,接到报告或发现井盖丢失、损坏,应先拍照取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即时书面通知井盖产权单位进行维修或改装。

 

                                                               清远市城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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